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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專直衝病房 要80歲老人簽字
金融商品投資糾紛層出不窮,許多立委接獲到民眾投訴,立委蔣乃辛表示,有些理專為了賣給八十幾歲老人,居然跑到醫院病床請病人簽字,還有理專從頭到尾資料自己填的,客戶連簽字都沒有。
蔣乃辛說,由於銀行定存利率很低,很多退休族定存單到期,都會被「引導」到理專櫃檯,理專說得天花亂墜,把投資商品說得好像是高利率定存,民眾買了以後,卻賠得一蹋糊塗,幾個月過後,民眾想解約,理專卻說:「你不能賣啊!賣了會有損失」。
蔣乃辛說,有些理財糾紛,所有資料全部由理專自己填寫,連客戶簽字都由理專代簽,金管會
對部分金融商品,要求給予民眾七天審閱期,有些理專為了趕快簽字成案,居然跑到醫院病房要八十幾歲老人簽字。
立委黃偉哲說,投資型保單糾紛不斷,有些民眾因連結商品虧損不斷擴大,保單價值被扣到變零元,搞到保單停效,他呼籲金管會要注意投資型保單不當銷售問題。
事實上,有些金融商品,先天設計不良,已是業界公開秘密,保險人代理人同業公會網站上,就舉了一張宏利人壽「珍愛一生變額萬能壽險」例子,這張保單如果由六十二歲男性投保,如果該保單投資報酬率為負五%,保單將於被保險人到達七十四歲時,因保單帳戶價值不足以支付相關費用時而終止。
對於一個想要購買退休保障的民眾來說,這樣的變額萬能保單,可能產生活得愈久、保障愈少的不合理現象,一旦保險價值被扣光,七、八十歲的民眾每年還得花上百萬元的危險保費,才能確保身後領到一千萬元保險金。
高齡退休族購買保單,無非是希望規劃身後遺產,「拿一個結果不確定的商品來規劃一個明確的需求,這是個不合格的設計」(摘自保險人代理人同業公會)。
第一英華傑人壽前總經理,曾在保代公會上為文,他發現,「台灣壽險商品的複雜程度,最讓我印象最深刻」,以「終身還本型」商品為例,竟然分為「每年或每兩年、三年還本一次」、「增額還本」,甚至是繳費期滿之前與之後的還本方式,其他國家都沒有這麼繁複的商品。
根據金管會統計,今年上半年壽險業申訴案件達一千五百多件,去年同期則是一千九百多件。
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,為了減少投保的糾紛,保險局九月一日起,已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提供民眾三天契約審閱期,保險業務人不得要求放棄審閱期。
新聞來源:中國時報 2010.10.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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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賴宗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